
办妇幼保健卡需要什么材料的呢?
去妇幼保健院办保健手册所需证件:
1、结婚证
4、孕妇已怀孕证明(曾经检查过的一些化验单B超单、病历本等) 办理孕妇保健手册(建本)流程: 凡妊娠着于12周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保健手册: 1、挂号,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建卡。 2、再到妇产科,说明是来建卡,提供准备的资料 3、工作人员填写资料妥当后,会有: (1)一份新的孕妇资料填写 (2)接下来要产检的化验单 4、拿着化验单回到门诊打单。 办理孕妇保健手册(建本)应注意: 1、一定要先建本(两个月到三个月之间办理最好),再办理准生证。 2、确定怀孕之后,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医院做基本的检查,不用直接去准备生产的医院; 3、建卡当天要空腹,要检查很多项目,(保健手册上明确写了12周必须检查的项目)如果已经在其他医院做过有关项目的话,可以告知医生刚在其他医院检查过,医生也没有理由再重新检查一次,把在其他医院检查的单子交给医生夹在保健手册里就行了。下次检查,医生会预约时间。 4、孕妇应定期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孕保手册必须有5次以上产前检查记录及分娩记录;
5、孕妇顺产于3天内,剖腹产于7天内应及时把孕保手册交与妇幼保健站并换领回执单,以便办理户口;
6、产后42-56天到妇产科门诊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宝宝满月做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
7、各地的政策和建卡要求都不尽相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妇幼保健站,以免遗漏证件耽误时间
办理妇幼保健卡一般到了怀孕11-12周左右,就须到当地的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当地妇幼保健院,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去登记办卡,在办卡的时候,需要携带夫妻双方***以及准生证,和医院做出的产前各种化验单检查结果,这样方便在怀孕期间的检查。按时做好治疗分诊事情。
生育险去社保局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九十天内向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在提出申请时,应 交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
3.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
6.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_a***_]、医疗费的职工。
生完孩子后通常是在6个月内需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就分为两个部分,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分娩费。
其中产前检查费报销材料是:
(2)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3)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医药费用的时候必须附带);
(4)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需要有孕周数)及复印件;
(6)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生育手术证明;
(8)女方结婚证原件。
报生育险需要哪些资料,需要原件还是复印件?
一、生育津贴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