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保险办理流程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④工伤证(原件)
⑥填写完整、印章和签字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3、伤职工登记
①工伤证(原件)
②《工伤认定申请表》
③《工伤认定结论表》
④《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⑤本人受伤或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证明,加盖养老保险处章
⑥参统人员花名册(跨年度须带齐两年的)。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步骤:
1、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工伤认定-工伤报销-鉴定评级-工伤待遇申领,这些由单位去办,若单位不去申请,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
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在工伤认定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这时可以去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后即可报销工伤药费。
4、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在劳动局保险科做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静定工伤等级评定后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登记和待遇核准。
5、工伤报销,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工伤职工登记即可报销与工伤有关的药费。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根据各地方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时限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3、授权委托书(个人)一份
4、授权委托书(单位)一份
5、劳动关系证明一份
8、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一份
9、出院记录复印件 一份
10、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1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首先所在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带合同、***、工资表等材料前往社保征缴部门办理社保保险,工伤保险按行业种类划分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手续到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
按照规定,社保工伤保险的费用全部都由单位承担,个人是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费用的。
你们老板要求你们自己承担工商保险费用已经违背了社会保险法,你可以去[_a***_]社保局和部门举报。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是五险同增同减,药参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也必须一同参加。当然个别省份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单独的政策,这里不讨论。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一般不需要***原件的。只需要职工***复印件还有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理参保。
我是一名人社系统的工作人员,业余时间为大家解答社保方面的问题,如有兴趣可以关注我,谢谢。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我们很多人参加社保的时候,单位都收走***甚至你的户口本,然后到社保进行办理。
其实呢,大多数人社保手续不需要这么麻烦。我们青岛的就业手续现在非常好办,企业只要知道职工的***号,然后在青岛市人社局的***上办理就业手续,五个小时左右,社保系统就会审核完毕,审核完毕了,你就可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办理完参保手续之后,也是五六个小时你就可以在网上看到他已经在你单位的社保缴费里了。
当然,这仅仅是针对,在社保系统里有个人信息的人。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在社保系统里都有信息,也就是说交过保险。
如果是初次参保,企业在社保系统中录完就业信息,需要到就业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的。这时候才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只会越来越进步,办理也会越来越便捷。如果是个人信息大一统的条件下,我们从出生到老去,一张***就足以走天下了。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去哪办理,安全备案中需要有工伤保险凭证,这是是去哪里办?
1、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给工地工人投交工伤险;
2、如果自己不懂流程,也可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工伤保险事宜;
3、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工人人数收取服务费,每人服务费60-120元之间,可以与公司砍价、协商。 建议咨询律师获得更多专业帮助。
异地交工伤保险怎样办理?
单位为异地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办法:
1.先及时为员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2.然后为劳动者领取社保卡;
4.最后及时缴费。
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保险,则单位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最后将赔偿额交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