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社保网

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现在

  1. 补缴养老保险的滞纳金是多少?
  2. 为什么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滞纳金?
  3. 单位休改工龄让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滞纳金,不缴有影响吗?
  4. 补缴养老保险十年滞纳金是多少?
  5. 补缴养老保险要不要交滞纳金?

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什么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滞纳金?

***加载中...

以上资料由“我的社保”APP整理,大家如果有什么想知道的也欢迎给小编留言喔!这一款APP可以很方便各位自己购买,尤其是那些自由职业者,待业人员,遇到公司不帮买的尤其有用。可以在各大应用商场搜索“我的社保”。暂时不需要自己买的亲们,也可查一下所在地的最低缴费额哦。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现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楼主你好,一般养老金是需要你在当年内,交完当年度的所有的养老保险缴费。所以按着当年这样正常缴费的话,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的。

因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交费。当然,如果要补交之前年限没有交的养老金,那么这样的情况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因为首先他养老金是需要一个正常管理的费用,你之前因为没有交,所以说产生了一定的差额管理的费用,所以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所以我个人认为现在补交养老金,说实在的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能够正常补交的话,那么就不要在乎这一些滞纳金了,因为你的养老保险交费年限越长,最终领到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对个人来说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现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养老金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如果不按时缴纳,会耽误你的缴费和使用,如果延误缴纳,必须缴纳滞纳金,还是对延误时间规定不是可以无限度拖延,所以耽误缴费,补交时应该缴纳滞纳金,是对你以惩戒和提醒的作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单位休改工龄让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滞纳金,不缴有影响吗?

不补这五个月也可以。

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补交养老保险有滞纳金吗现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只不过将来你的养老金会比其它人相对少一些。建议你补交这笔钱,这种机会不多。退休计算养老金,缴纳养老保险月数多少将决定养老金的多少。退休后每年都要增加养老金,增加这五个月有可能给你增加一年的工龄。

补缴养老保险十年滞纳金是多少?

补交十年社保养老滞纳金的缴费金额跟个人补缴金额、滞纳天数等因素有关。

养老保险滞纳金=应缴费总额乘以欠费天数乘以万分之五。

养老保险是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补缴养老保险要不要交滞纳金?

补缴养老金要交滞纳金。

  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

  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劳动关系[_a***_]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从2007年后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补缴或继续缴费满15年以上,可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经劳动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yntq.net/post/512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