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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完了需要办什么手续
1、失业金领完了是否需要报停,一般因情况而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依然没有找到工作,也就不要申请停止,领完了该领的,社保局自然会停发;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这时候就要申请停止领取失业金;若继续领,多领取的失业金依然会被社保局扣回,还要算上利息。
2、失业金领完后不需要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失业金领完后,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并没有其他的手续需要办理。
3、失业金办理成功了的是不需要失业登记的,失业金审核通过了就是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按时领取失业金即可。要领取失业金的,首先要去办理失业登记,在拿到失业证之后再去申领失业金,将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交给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在下月发放失业金。
4、若失业者重新投入工作岗位,需进行停保操作;失业者应凭失业登记证及个人***件前往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若失业者在享受期间再次找到工作,自就业日起15日内应到原经办部门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5、只有没有领完失业金的,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6、失业金领取后,如再就业,首先应办理停保手续。办理时,需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明,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若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找到新工作,则应在入职后15天内,至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法律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