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工伤司法解释?
民法典对工伤认定和处理没有作出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确定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工伤认定和处理没有作出规定。而工伤认定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确定属于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工伤保险核定费率是0.007?
根据行业风险核算的。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可以的,我是做过社保系统的,工伤保险是可以在两家单位参保的,首先工伤保险条例上并没有限制必须且只能在一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些特殊的人员可能会同时打两份工,且单位也都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个员工可能就会同时参加两份工伤保险的因为工伤保险是不需要个人交钱的。放发生工伤的时候,界定好看是在哪个单位发生的工伤,工伤待遇只能享受一份,不能重复享受。
以上请了解!
这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 号 ) 第九条规定:“职工 ( 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感谢邀请,原则上来讲是不能的,以下是分析。
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是签订用工的劳动合同,因为现在社保系统都是联网的,所以你不可能与两家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能同时参加两份工伤保险。况且工伤保险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工伤认定书等,你不可能在两个地方都收益。
希望可以帮到你。
可以。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中,工伤保险是唯一一个,可以在同一时间期、不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险种。
由于劳动者有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而工伤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则有工伤保险承担),所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 人社部令第 13 号 )中规定: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分别有不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