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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文件

  1. 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报吗?

已到退休年龄员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你好!巳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职工巳经到了退休年龄由于某种原因办理退休手续而发生工伤事故的,另一种是退休以后发生工伤事故的,还有一种是职工退休后被其他单位招用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大家都知道,退休职工巳经不再涉及工伤了,所以也不再缴纳工伤保险,自然也就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碰到面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巳经退休,自然也就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是碰到第一种到了退休年龄单位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第三种退休后又被其他单位招用后,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巳经超过退休年龄或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明确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巳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现工作单位未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竹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追偿。 希望能帮上你的忙,请釆纳。

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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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如果退休前没有工伤,那么退休后是不享受工伤的。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累计缴纳满25年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每个地区医保缴纳年限不一样)。缴纳社保的员工,退休后可以享受这两种待遇。

第二,退休前因工致残享受工伤待遇的,在退休后如果工伤部位复发或者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继续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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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是停发伤残津贴的,然后享受国家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者己到了退休年龄发生了工伤,这个问题应区别对待,如果员工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继续被厂留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员工只能要求用人单位以人身意外损害为由赔偿,但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民工,虽然年龄也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但他们没有缴纳过社保,或者缴费不足,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应以认定工伤。

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工人50岁,因缴费不足15年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这些人,按照劳动法已不能继续签劳动合同,也不能继续以在岗人员参保缴纳社保(可以灵就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即不再有“五险”的保障,不能用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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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员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条款中最好有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的约定,以便发生***时以诉讼形式由***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超过一年还能报吗?

不能。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是30天,劳动者申请的期限是1年,逾期未申报,造成无法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_a***_]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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