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生育金怎么算的?
如果交过金,即使只交了一个月或二个月,也可以按照失业人员的标准领取生育保险金
如果只交过2个月,登记失业后,不能拿失业救济,也不能享受失业医疗补助..
如果交满1年,不但可以拿上面那个钱(1万多),还可以拿4个月失业救济,产检的发票留下来可以报销70%!!
上海生育保险领取条件?
3、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且已建立个人账户;
b、上海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c、上海市城镇户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社保且建立个人账户;
d、非上海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保建立个人账户;
e、《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资料: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及婴儿出生证(外省市生育);
7、《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属于再生育);
【备注】:
1、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可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携带《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2、符合在生育条件的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3、本市指定金融机构为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_a***_]银行、民生银行。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或不符合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并退回资料。
如何在上海领取生育保险金?
答: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上海的生育保险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大块: 一是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是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目前的最低标准是2892元/月。(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