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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失业登记

  1. 掌上12333失业保险合并办理流程?
  2. 申请失业保险去哪里办?
  3. 失业人员应该去哪儿办理失业保险?

掌上12333失业保险合并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两个单位的合并流程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失业保险去哪里办理失业登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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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首先登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点击关系转移,再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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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申请,最后提示申请完成就成功啦。

4、大家也可以通过点击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来看自己社保合并的办理进度。

申请失业保险去哪里办?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失业人员应该去哪儿办理失业保险?

到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流程: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失业登记之后,领取失业金。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地点:

当地的人力资源部。一般在当地的人才中心里面。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材料:

《户口簿》、《***》、《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失业保险的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意: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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