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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呢

  1. 医保夸省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可以转吗?
  2. 医保跨省需要转移吗?
  3. 医保省内转移必须本人吗?
  4. 医保报销异地指跨省还是跨市
  5. 2021异地社保转移新规?
  6. 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医保夸省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可以转吗?

感谢邀请,我是碎月

不可以转移,医保转移至转移医保的累计年限,个人账户的余额不可以跨省转移,只能再本地使用如果你到了新的地方,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不可以使用的。

一般情况下,缴纳医保都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就是大家缴纳医保就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这个是即时享受的,所以医保医保跨省转移的话,只能转移医保的缴费年限,而医保的待遇大家想要享受的话就只能继续缴纳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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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有限制的,一般在缴纳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清楚,个人账户的余额只限于本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如果出了本地跨省的话,个人账户余额通常都是显示为0 的,也就是你现在这个省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那想要使用这些余额,就只能在本地使用,这个余额也是不能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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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不随本人转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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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医保跨省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转移吗?这个是不能够转移的。医保的跨省转移那么指的是我们医保关系的转移,和你之前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的转移,因为医疗保险它也可以需要累计缴费,年限的当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周年以上,那么是可以办理职工医保的退休待遇的,所以说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更换工作地点之后都要进行正常的转移。

但是在转移的过程中。它只会转移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医保的关系并不会转移我们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这个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存在于你的医保卡当中来的,那么这个医保卡一般情况下也只能够在你本地区的药店买药,或者门诊就医结算来实时的支付使用,是不可以跨省来就医结算的。

因为本身你已经转移医保关系了,所以说是不能够进行,跨地区就医结算,当然你去新的工作地点建立了医疗保险之后,那么新的地区也会重新给你建立医保卡,但是在新的医保卡当中,这个余额是不会自动转移过来的,所以说你原有的余额只能够在当地来进行消费,你要么通过自己同事朋友进行消费,要么通过自己回到原工作单位参保所在地来进行消费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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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能够转移的,因为我们的个人账户余额他并不在统筹账户里面,他是在我们的个人医保卡账户里面。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这个费用是会一直保留在个人的医保卡当中,虽然说你的工作单位可能发生了跨省的变更,但由于医保卡是不会作废的,所以说你到了新的地区会给你新办理医保卡,那么这样的话,你之前的余额是不会转移过去的。

所以说医保卡的余额不能够转移,那么我们实际上在这个消费看病的过程中,确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本身你的医保关系发声了转移,那么就不存在跨地区就医结算备案的问题目,因为你在新的地区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所以说新的地区,你又重新交纳医疗保险,但是之前的医保余额确实是不能够累积的。

那么你只能够通过你原有的同事或者说亲戚朋友帮你消费医保卡里的余额或者说,邻近省份比较近的话,那么你也可以自己回去进行消费,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目前为止全国的医保没有统筹,而且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确实是无法进行直接转移,只能够在本地区来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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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医保跨省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吗?这个是不能够转移的,因为我们的个人账户余额他并不在统筹账户里面,他是在我们的个人医保卡账户里面。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这个费用是会一直保留在个人的医保卡当中,虽然说你的工作单位可能发生了跨省的变更,但由于医保卡是不会作废的,所以说你到了新的地区会给你新办理医保卡,那么这样的话,你之前的余额是不会转移过去的。

所以说医保卡的余额不能够转移,那么我们实际上在这个消费看病的过程中,确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本身你的医保关系发声了转移,那么就不存在跨地区就医结算备案的问题目,因为你在新的地区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所以说新的地区,你又重新交纳医疗保险,但是之前的医保余额确实是不能够累积的。

那么你只能够通过你原有的同事或者说亲戚朋友帮你消费医保卡里的余额或者说,邻近省份比较近的话,那么你也可以自己回去进行消费,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目前为止全国的医保没有统筹,而且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确实是无法进行直接转移,只能够在本地区来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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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需要转移吗?

可以。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规定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医保省内转移必须本人吗?

省内转社保需要本人携带社保卡亲自前往办理,若是非本人办理,还需准备社保转移办理委托书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办理。

新社保卡可以在省内通用。省内社保卡在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阶段、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方面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省内社保卡还具备金融服务功能,可作为银行卡(暂支持人民币借记卡应用)使用,不仅可以省内使用而且可以全国通用。同时,开通相关功能后,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医疗看病等社保服务。

医保报销异地指跨省还是跨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保异地指的是跨统筹地区,具体是省还是市需要结合当地政策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2021异地社保转移新规?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_a***_]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异地社保转移需哪些材料?

2021社保异地转移会有损失吗?异地社保转移需哪些手续?

  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近期(半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3、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1、单位接收函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表

2021年社保跨省转移新政策!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职工及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又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规定了跨制度的缴费金额、年限如何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新旧参保两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3、工伤生育保险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可以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可以。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规定从2010年7月1日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保必须和社保一起跨省转移,不能单独转移。

1.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

2.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

3.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可以。1、先到原参保地也就是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在新单位参加医保后,前往新单位所在地也就是转入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5、新单位所在地的转入经办机构收到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好转入手续。

医保能跨省转移。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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