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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怎么取-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1. 义务兵养老保险金可以取出来吗?
  2. 养老保险自己交的那部分能取出来吗?
  3. 不小心把养老保险的钱取了?
  4. 养老保险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程序?

义务兵养老保险金可以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取不出来的,不取出来也是自己的。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养老保险怎么取-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没交完15年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人死了能拿回交的钱

养老保险怎么取-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养老保险自己交的那部分能取出来吗?

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保险,养老保险金是属于社保中的一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不能随意取出的,只有在达到特定条件下才能领取个人缴纳部分。

以下情况是可以取出个人部分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养老保险怎么取-养老保险怎么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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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保险,养老保险金是属于社保中的一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不能随意取出的,只有在达到特定条件下才能领取个人缴纳部分。

以下情况是可以取出个人部分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不小心把养老保险的钱取了?

养老保险的钱只有在你办理退休后才能领取,在职期间,你是不可能领取的,所以既然你能领取证明你已经退休了,那么退休后领取正常的养老金没有关系。养老保险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年龄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前,是领取不了养老金的,所以你既然能领取养老金,那么也就是退休后了,退休后你就是不小心把养老金领取了,也没有关系。

养老保险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程序?

养老保险里面的钱能取出来吗?我们要知道养老保险缴费里面有“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的钱,除了“单位缴费”部分作为统筹调配基金不能支取外,即使是“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般也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按照政策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才可以提取:

1.参保人丧失中国国籍并离境,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结算个人账户;

2.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离境,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结算个人账户;

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并且未申请延长缴费或转移的,可以申请结算个人账户(已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

4.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的,需要提交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身体证原件复印件、[_a***_]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银行账户账号等。当然各地社保机构并非统一要求,还是要以当地社保机构要求为准。

如果是在单位参保或办理离、退休的人员将上述资料交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单位向社保机构报送资料办理,由社保机构结算将资金划转单位后再支付给参保人或继承人;如果是个体参保或其他无单位的退休人员就只能由参保人或继承人直接去社保机构办理了。

还要补充一点是:正在参保缴费人员,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即未实际缴费的“连续工龄”)的,还需要提交个人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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