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单位工作20年跳槽到新单位试用不合格可以申请失业保险么?
可以,试用期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还有其他规定,比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而且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如果你后面两条也符合,就可以按照这个领取:根据失业保险领取办法,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不可以。
员工跳槽到别的公司,属于个人主动提出离职申请。这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的条件。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之一就是要员工不是自愿离职,而是单位辞退员工。因此,这种情况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可以的。只要是在就业时参保过,并按期交纳社保费滿一年以上者,目前只要处于失业状态,不问原因,均可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者只要带上身份证,去各个街道都设立的社区服务大厅,先进行失业登记,后就可当场申领失业补助金,下月就可领取到了。
跳槽后在试用期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能够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跳槽失败,失业了,你是如何熬过来的?
尽量多学习,先调整好自己,看看曾国藩成事,读好书,最重要是自己心态避免负面情绪影响,乐观些,车到山前,必有路。积极面对人生,选择自己爱好的方面尝试去开启新的人生,不论是创业还是就业或是做生意,失败是家常便饭,不能因为失败就否定自己。
跳槽后社保怎么办?
如果辞职后与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后,单位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你拿到回工回执,就自由了,社保关系自然回归社保局。
如果你是本地常住户口,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或个人缴纳社保,或再就业单位缴纳,都没有障碍了。
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就自己带着回工回执,再就业就交给新单位,新单位就会给你办理增员手续缴纳社保了。
失业保险断缴了,会影响待遇吗?可以补缴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失业保险断交并不会影响自己的待遇,所以说也是没有必要来进行补交的。因为失业保险他计算的也是你的累积参保年限,所以说,没有必要补交的。那么这个失业保险,累积参保年限。达到一周年以上,那么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如果说你的累积参保年限不足一周年,那么是不能够享受失业金的待遇的。
失业金待遇领取的期限,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如果说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越长,那么也就意味着你领取失业金的这个,期限也就越长。比如说你的失业保险参保了10周年,那么这个时候你最长就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
所以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是累积计算的,中途出现中断的缴费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失业保险是完全不需要进行任何的补交。当然失业保险出现中断,你需要将你的这个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一起,然后合并计算,才能够享受你最长的一个失业金的领取!,不过有的人他一生中都享受不到失业金的待遇,因为只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具备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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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断缴,一般是由于跳槽空窗期,或者单位的失业保险缴费账户忘记充钱了,导致员工失业保险断缴。
失业保险关系单位稳岗补贴与员工失业待遇的申领,如果断缴了,不论是对单位还是个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1、单位可能无法享受稳岗补贴待遇
单位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申领上一[_a***_]的稳岗补贴:
①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②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当年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失业保险断缴了也就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也会随着断缴增高,这样单位就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不能享受稳岗补贴待遇。
2、职工可能无法领取失业金
我们都知道,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以下3大条件:
①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一旦断缴,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将暂停累计,须等到下次参保缴费以后,才会继续累计。未累计缴满1年,失业后是无法领取失业金。
3、职工失业金领取期限和金额都会减少
失业保险断缴人员相较与未断缴的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会减少很多,每个月能领到的失业金也会减少。
关于领取期限与金额的规定,全国各地略有不同。比如福建省,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金,最长可领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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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断缴可以补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因此,必须是单位职工才可以缴纳失业保险。因为个人原因(跳槽、离职等)导致失业保险断缴的,是不能补缴。但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职工失业保险应缴未缴的,可以由单位申请补缴。
失业保险补缴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根据《关于补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2】365号相关条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已申报增员但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补缴基数和费率按欠费年度征收机关已确认的金额进行缴纳。
2、对用人单位未申报所产生的失业保险欠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欠费期间的职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补缴基数。
如果实际工资总额低于补缴时所在区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不低于所在区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依现行费率计算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保叔提醒:企业未及时缴交,补缴将产生巨额的滞纳金!!!所以经办人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时候千万要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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