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一览:
-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社平工资吗
-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3、广西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4、广西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 5、...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社平工资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上述两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你说的社平工资。
2、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不是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计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照行业社平工资计算的。
4、综上所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为五级伤残发放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其计发基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来进行复议。其差额是不能找用人单位来赔偿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费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前职工的工伤待遇及处理,按照当时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废止。
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规定。”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删除第九条中的“统筹地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广西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广西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1级24个月、2级22个月、3级20个月、4级18个月、5级16个月、6级14个月、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8)伤残津贴(伤残级别1到6级才有,按月支付,退休后停发。
广西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广西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2、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标准。
3、工伤6级的赔偿金额并非固定为60万,而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劳动者的工资、伤残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的。因此,工伤6级的赔偿金额因人而异,不能简单地以60万作为标准答案。
4、六级工伤赔偿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法律分析:六级工伤赔偿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人民***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
1、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3、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