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转移后失业金怎么办?
失业金领取通常是在社保转移之前领取,因为转移之后如果是以另外的公司缴纳社保那么是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不过社保转移没有时间限制,现在转可以,以后转移也可以。所以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尽量在缴纳社保当地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021失业金如何转单位?
按照现行规定,以***意事项。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二.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三.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收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四并自在转出地停止交费的当月起,按收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交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交费时间合计计算。
已领取了四个月失业补助金,现转灵活就业方式续保,以个人形式补缴这四个月社保,失业补助金还需要退还吗?
已领取4个月失业金,现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补缴前4个月社保费用,之前领取的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
失业金是社保部门给予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失业前失业保险缴纳满1年,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者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时,按照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同(年限越长,申领月数越长),逐月领取失业金。
那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之前领取的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呢?如果不需要退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退还、什么时间节点停止发放失业金呢?
一,关于最高领取月数:
“被动失业”或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只要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按照《社保法》规定是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但现实中失业个体之前也有差别,有的人最多可以领1年,有的人却可以领1年半甚至两年,这其实与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有关: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直接决定失业金的领取月数: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1-5年的,最高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3-12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5-10年的,最高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15-18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10年以上的,最高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金的领取月数与前次失业后应领而未领的月数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举个例子讲,之前失业保险缴纳了4年,失业后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但领了7个月后再就业了,剩余5个月未领;再就业后失业保险又缴纳了2年,再次失业,此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了6年,可以领取15个月失业金,加上前一次应领未领的5个月,可以最高领取20个月。
二,关于相关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待遇包括两方面,一是按月打卡发放的失业金、二是医疗保险待遇;
1,失业金是临时性保障,发放标准不会太高,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当然也存在地区差异,通常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限。
2,除了按月领取失业金以外,另一块待遇就是医疗待遇。失业后,社保断缴,医疗待遇随之中止,而按照《社保法》第48条的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无需个人缴纳,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什么情况下,失业金终止发放?
失业金终止发放,总体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
一是领取月数到期:
比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3年的,最高领取12个月养老金,***设12个月后依然未实现再就业,失业金也随之停止发放,相关的医疗待遇也会随之终止;
二是实现再就业:
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再就业的,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以在职职工的身份缴纳社保,此时失业金随之停止发放;
三是其他4种情况:
这4种情况包括应征入伍、移居境外、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_a***_],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指定部门或相关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以上4种情况下,失业金也会随之停止发放。
领取失业金期间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是否随之停止发放?
言归正传:领取了4个月的失业金,如今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失业金随之停止发放吗?领取的4个月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
可以很明确地说,这种情况下,之前领取的4个月失业金是不用退还的,但就是否“停止发放”的问题上,地区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首先,失业后,鼓励再就业或者灵活就业,因此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那么之前无论领取了几个月的失业金,均不需要退还,全国都是这个标准;
再就是是否会停止发放失业金?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就目前政策来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城市允许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领取失业金与缴纳养老保险之间并不存在冲突的问题,即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直至达到最高申领月数或者实现再就业。
有些地区,比如天津,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的,剩余失业金在灵活就业登记后一次性计发,不再逐月发放。
在允许一边领失业金、一边缴纳养老保险的地区,失业金可以继续领取,之前4个月的失业金也无需退还。鉴于这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灵活就业后无需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另外,地区之前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区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如果身在这些地区,那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失业金会随之停止发放,医疗保险也需要自费缴纳。
最后:什么情况下,之前领取的失业金必须退回?
但凡是需要退回已领失业金的,一定是存在违规的情况,比如再就业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服兵役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移居海外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这些情况下才需要退还时间节点之后的失业金。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在这一具体问题中,按照现在的政策,绝大部分地区允许一边领取失业金,一边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因此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可以继续按月或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金,之前领取的4个月也无需退还,而且不用自费缴纳医疗保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但个别地区不允许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此时登记为失业人员并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失业金就会随之停止发放。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已领取了四个月失业补助金,现转灵活就业方式续保,以个人形式补缴这四个月社保,失业补助金还需要退还吗?
不需要退还。
你在工作时,已参加社保“失业保险”并缴费;根据社保领取“失业金”政策,每缴纳“失业保险金”一年,失业后可领取失业金2个月,最多“失业金”可领24个月。
你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续缴“灵活就业社保”,并补齐因失业下岗造成的“欠费4个月”,属正常社保缴费连续性;与领取“失业补助金”不相干,何来“再退还4个月失业金”之说?
职工社保参保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这五险一金,各险种都有定的缴费基数率,分别建立独立的“基金账户”,但你符合任一险种领取条件,向人社局社保窗口申请,社保工作人员,依据社保政策制度,审核后,即可履行险种保障。
职工社保“五险一金”
①:养老保险
单位和个人按缴费基数率,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人社局社保窗口申请退休,核算退休养老金。
②:医疗保险
参加社保医保缴费后,按缴费基数率按月〈年)缴费,其中个人缴费率2%,医保统筹基金账户返反个人“医疗保障卡”,在未退休前,医疗保险缴费不能停缴;直到办理退休手续后,如达到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不需缴费,享受终生医疗保障。如果缴费年限不足的,仍然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具体规定缴费年限多少,参照各省市规定;如安徽省男需缴费30年,女性缴费25年,退休后方可享受终生保障。
③:生育保险
是指参保人享受的生育、产险保障。
④:工伤保险
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根据“职工工伤伤亡条例”规定,给予的工伤保险保障。
⑤:失业保险
在职员工因企业经营不善倒闭、破产,或公司裁员辞退、解取劳动合同的,依照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金,缴费一年发失业金2个月,最多发24个月。
⑥:往房公积金
按一定工资比例从职工工资扣除“公积金”,单位同等给予相应“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受益人需要购房、装修……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出申请,审批后可以个人用于改善住房使用。
退休后,本人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失业险怎么转到新单位?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一、失业保险转移到新单位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所需资料
1、保险转移单
2、保险缴费证明
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将以上材料交至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去社保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下岗转灵活就业工龄怎么算?
1.
下岗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其视同缴费年限以及实际缴费年限都可以计算工龄,下岗以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和在单位上班期间的工龄合并计算。
2.
与普通职工计算方式一样,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3.
根据国家目前有政策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养老保险不用缴费,。相应此期间也不能计算缴费年限(连续工龄)
4.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如果个人没有自缴统筹,也没有找到接收单位(工作单位),那么这段时间也不能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