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会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考入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九、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怎么办停?
单位在员工离职当月及时去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做减员后该员工社保自然就停了(包括失业保险也停了)。
如果当地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就在网上先申报减员,然后把减员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
到给你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带身份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去申报一下,他们会为你办理停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扩展资料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失业保险停保,到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实力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金什么情况下自动停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所以,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并又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请到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和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影响其他各项待遇的[_a***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