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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的

  1. 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吗?
  2.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什么意思
  3.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社会保障号码是身份证号吗?
  4.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填写?
  5.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还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民事赔偿一般出现在侵权责任中,公司已经按照工伤赔付条例赔偿之后,是不能再主张侵权赔偿的。

但是如果职业病,因为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导致生产条件环境恶劣,对职工患职业病危害较大,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民事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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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是一种文件,用于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作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或患病时,需要填写该申报单,详细说明个人受伤或生病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病原因和程度信息

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申报单评估索赔申请并决定是否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吗?

是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中的社会保障号码是指个人身份证上的18位数字码,它是国家为了贯彻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而实行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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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填写社会保障号码,以便保险机构和相关部门能够准确地识别申请人的身份和保险信息,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险待遇。

因此,个人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要特别注意填写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填写?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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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

  4、社保编码(伤者社保卡背面有的社保编码);

  5、致残鉴定表编号(参看鉴定结论书右上角);

  6、工人本人工资如实填写;

  7、单位经办人签章。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首先跟你说一下,你如果受了工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享受到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部分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_a***_]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单位赔偿部分包括: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那么两部分都应该由单位进行承担。但是如果单位不赔偿,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单位,要求单位赔偿,如果事实清楚,你也申请了工伤认定,也认定成工伤了,这个法律程序还是很好走的,只要单位有钱,赔偿应该不是问题

麻烦的是,单位没有钱,赔偿不起你怎么办,你还是需要先***单位,然后申请执行,会告诉你没有钱可执行,这时候你可以申请工作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赔你,如果他们不赔,你可以***他们,要求工伤保险先行赔付,然后将索赔权转移给工伤保险,让工伤保险代你去找你单位追钱,不过这个也不容易。

发生这种情况你不要着急,首先要认定工伤及评残,这样解决起来就有证据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职工的伤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待遇问题了。

谢谢《今日头条问答老师.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关于"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沒有给我参加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的问题?

依法由单位承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

个人不存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由单位缴纳。

管见了。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单位拒绝赔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其次,再补充 以下其他的情况。

1.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答案是可以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在这次事故中职工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只要确实是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单位等前提下造成的工伤,就应该给予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是却将其折合成现金返给了职工,这样出了事故,用人单位是否要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答案也是需要的。因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法律强制性的,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如果所在单位存在这些将保费折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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