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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保险-劳动工伤保险法

  1. 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2. 没签劳动合同,但公司给上了工伤保险,其它保险没上。怎么办?
  3. 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应该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处罚?
  4. 去年单位交的工伤保险能证明今年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吗?
  5. 工伤保险用劳动合同备案吗?
  6. 工伤保险费与劳动保险费区别是什么?

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不能裁决的。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没签劳动合同,但公司给上了工伤保险,其它保险没上。怎么办?

不签劳动合同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该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工伤保险-劳动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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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保险,公司上的不全,你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补缴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只为你缴纳了商业保险性质的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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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只给买了工伤保险,对自己以后会有什么影响?要怎么办?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后续在证明劳动关系上,稍为要难一点。

但因为缴了工伤保险,所以情况还不坏,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另外再加上工资发放记录、考勤打卡记录,日常工作记录等等,所以证明劳动关系不是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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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社保五险只交了工伤保险一样,这就意味着我们无法使用医疗保险看病报销,也影响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失业后也没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等。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后续如果要投诉补缴社保,或者发生工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然后才可以。

对于公司的这种情况,我们后续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一、如果在入职两年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有交工伤保险,所以这一块比较容易。

二、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个也没什么问题

三、可以投诉补缴社保,主张未缴纳其他社保险种的损失!

总而言之,没签劳动合同,但有缴纳工伤保险,也不用太担心,平时多多保存好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据,关键时候能够帮到自己!

感谢邀请。1、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上了工伤保险,那么公司与劳动者确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的相关资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但是第一年内有。

首先是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就要跟劳动者签订书面滴劳动合同,逾期没有签订的,第二个月开始,你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其次,关于五险一金,你只买了工伤保险。这是很多企业的做法。因为对企业来说,最大的风险其实是工伤风险,买工伤保险对他们来说是控制风险一个最好的办法,而且工伤保险费用不高。但对劳动者来说,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叫五险一金,五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那么,在中国的法律法规里面,其实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企业跟劳动者自建立用工之日起,公司就应该要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在中国,社保的征收监管的其实是比较严格的。特别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国家把社保的征收,划归税务部门来进行征收,在以前,很多企业可能不给员工买社保,或者说只买一个险种,可能还可以,但今后,可能这样就不行了。从保护劳动者的自身利益出发呢,现在国家也***取了很多的措施来加强社保中收的工作。因此,如果企业没有给你上五险一金的话,其实他是违法的啊,那你这边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你可以先跟企业协商沟通,告诉他,你现在跟它是建立劳动关系了,所以他应该给你买社保跟公积金。当然,很多企业如果说他本身就已经做好了不给你买的准备,你可能跟他们沟通协商也是没有用的。那么这个时候你要走第二步。

第二步,申请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但是,社保少交,就不是去劳动局了,而是去社保局举报。,在很多地方,没有[_a***_]社保,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社保少交,应该由社保局出具这个催交通知书给企业。

如果企业完全没有给你缴交社保,那你可以以此作为申请仲裁的理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应该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处罚?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 1、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4、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前面规定征缴; 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前面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5、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另外:

1:如果没有社保,员工可以***单位,让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2:各省市可能还有处罚条例,每个地区不同。

去年单位交的工伤保险能证明今年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吗?

可以

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所以具有工伤保险劳动关系是可以证明存在合同关系的。当然,证明劳动关系的途径还有很多,在入职时一定要清楚所有条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不要因为公司的种种借口自己不好意思去问,这样只会给后来的自己多添麻烦。

不能证明目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没有提供给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代表目前还可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是很确定。
1.工伤保险主要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去年单位交的工伤保险可以证明去年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但是具体是否能证明今年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今年是否继续与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还在该单位工作等,需要查看相关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才能得出确定的答案。
3.因此,不能简单地根据去年单位交的工伤保险就能证明今年和该单位的劳动关系。

去年的工伤保险交纳不能证明今年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1. 工伤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是用于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抑或职业病等情况下获得一定救助的费用,与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关联。
2. 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等文件来规定,而非仅凭工伤保险的交纳来证明。
3. 在具体应用中,工伤保险的交纳时间可以证明员工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但这仅仅是一种辅助证明方式,并不能完全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实际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去年单位交的工伤保险不能证明今年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是一种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保险,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
而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文件,工伤保险并不能代替这些文件证明雇佣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对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来说,为了更好地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建议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关系,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证明可以作为证明雇佣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双方在劳动***等问题上得到有效的***。

工伤保险用劳动合同备案吗?

所有的工伤不一定都要去社保局备案,但是全部都要在劳动局备案。很多企业是不给员工买社保的,只有买社保了才在社保局备案。

工伤赔偿社保局可以全额先行赔付

有充分证据证明,并经人社局确认,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不赔付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了本文的介绍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的一点。在相关的法律上也是有规定的,需要在劳动局进行申请备案,而社保局不一定需要进行备案。

工伤保险费与劳动保险费区别是什么?

1、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的一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以及工伤保险费的利息、按照规定应该划归工伤保险基金的资金共同组成;

2、保险公司属于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并不是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3、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是依据其与投保人签订的投保协议来赔付的,而劳动者受工伤后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则是根据其所受的伤残程度(即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办法)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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