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断交有什么影响?
无影响。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只是由单位承担。保险中间断交两年会有影响,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会少一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断交后,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时所有费用将企业全额承担。工伤保险是我们国家境内所有企业必须缴纳的五险之一,缴纳工伤保险后,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保险承担,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有利于企业发展,缴纳工伤保险也可以督促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
工伤保险费是以雇主原则由单位缴纳,个人不交费。出现断交情况那是因为单位的出现的某种原因,但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只要是在工作岗位上以及在工作时间内出现的工伤事故,都有进行工伤赔付。你所说的断交情况不会因此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雇主原因耽误缴费,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不予支付的待遇可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支付标准予以赔付。
企业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企业该如何承担责任?
企业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万一发生工伤事故,肯定是由用工企业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这其中包括所有的在住院医疗期期间所产生的误工、治疗,看护,营养补助等费用,还有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以及康复期间,用工企业必须要按照伤者正常的工资标准发放给工伤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了因伤而亡的事故,就必须要按照国家出台的最低赔偿标准经协商后予以赔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支付。”根据这些规定,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没有为职工缴付工伤保险费。违反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因而,必须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发生工伤后,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拿到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级别,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伤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伤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_a***_]费等。
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所以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提供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简介】
甲于2010年5月入职于一家实业公司工作,双方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公司按月向甲支付工资但未缴纳社会保险。同年10月,甲在工作时不幸摔伤,被诊断为双侧腓骨粉碎性骨折,造成六级伤残,经认定为工伤。住院期间,公司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在进行第二次手术时,拒绝承担医疗费。甲出院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仲裁裁决支持甲的请求。
【律师解解析】
本案涉及的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保险,在发生工伤时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依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自入职公司之日起即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及时为甲缴纳社会保险,甲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经劳动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公司没有为甲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甲相关的工伤待遇。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