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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育险报销的标准
山东生育险报销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等方面。医疗费用报销 在山东,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具体报销标准按照医院等级和医疗项目类型进行划分。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剖宫产的3800元。山东省的生育险报销流程大致如下: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需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剖宫产生育医疗补助费3600元,早孕流产(小于等于12周)医疗补助费100元,中妊引产(大于12周小于28周)医疗补助费300元,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按50%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山东生育险报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及以上顺产分娩或早产: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额外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至7个月流产或引产: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