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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院-生育保险医院可以直接报销吗

  1. 生育产检报销去哪里报?
  2. 社保的生育保险是不是只能在指定的医院生产才能报销?

生育产检报销去哪里报?

01首先,确定你单位确实缴纳了生育险。把你从产检开始的,每一次检查的所有数据保留好,包括各种检查的单据,交款的发票,全部都保留好。不知道哪一张,申请生育险的时候会用到。

02

把你生育孩子住院的全部单据保留好,注意是所有的单据,把交款的单据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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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生完孩子,出院后,所有的手续都完成时。有单位的人事部人员去申请办理生育险事宜,你需要提供的就是从你产检开始,到生完小孩出院手续完成期间需要的相关单据就可以了,这个人事部会告诉你需要什么资料的。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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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各地有所不同,建议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各地普遍做法是生育保险公司工资总额缴纳,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享受,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生育险按照实名制原则报销,只能女方享受生育医疗费的报销,男方则只能享受带薪产假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报销产检费用的流程有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携带资料,到民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生育保险是一项地方性质的法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相关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最好是打电话到相关的负责部门进一步咨询,以免多跑冤枉路。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您。

生孩子生育保险报销地点,一般在当地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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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人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但生育保险报销在个别地方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参考当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或者登录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看生育保险报销相关的办事指南了解。具体流程如下: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并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社保的生育保险是不是只能在指定的医院生产才能报销?

生育保险的待遇,和员工在哪个医院生育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员工生育的医院是正规的医院,开具正规***,并且员工办理好出生证明,满足生育保险领取条件,就是可以领取的。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_a***_]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二)享受***生育手术休***;(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的待遇,和员工在哪个医院生育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员工生育的医院是正规的医院,开具正规***,并且员工办理好出生证明,满足生育保险领取的条件,就是可以领取的。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二)享受***生育手术休***;(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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