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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管理办法
1、固定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流动性较大的职工: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3号)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2、登陆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s://jzg.szsi.gov.cn/jzgsout/,点击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企业首次登记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项目信息登记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3、按建设项目参保: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由于他们可能无法按用人单位的方式参保,因此建筑单位可以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深圳为例)等地方规定,按建设项目的方式参加工伤保险。这种方式下,工伤保险费通常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4、建筑项目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网上申报系统登记:登录系统:首先,建筑施工项目的总承包企业需要登录“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嘉兴建设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是多少
嘉兴建设工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个人无需缴纳,费率一般在0.4%-0.5%之间;而意外伤害保险并非社保范畴,其费用及具体条款通常由施工单位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没有固定的费率标准。以下是关于这两类保险的详细说明:工伤保险 缴纳主体: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农民工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九级工伤,一般按照规定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来确定。具体月数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在一个固定范围内。在嘉兴或浙江省的具体规定中,应查找该级别的具体补助金月数,并乘以受伤员工的本人工资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部分赔偿用于支付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备注: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具体依地方规定。辅助器具费:标准:按各省、直辖市工伤***器具限额标准计算。
湖南省工程工伤保险规定主要包括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参保范围:[_a***_]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工程,其总承包单位或直接承包单位需为项目施工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由工伤保险支付赔偿。工人在工地因工作原因受伤,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工伤保险将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若未购买工伤保险:与公司协商赔偿。工人需与公司进行协商,确定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项目。
湖南省工程工伤保险规定
1、湖南省工程工伤保险规定主要包括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参保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工程,其总承包单位或直接承包单位需为项目施工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2、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待遇规定详细解释如下:工伤医疗费用与生活补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垫付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由所在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
3、等四十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相关要点概述)参保范围 用人单位义务:湖南省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6、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1、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是指建筑企业对其所雇佣的员工投保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缴纳方式根据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有所不同。以下是关于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纳方式及意义的详细介绍:缴纳方式 新建项目: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 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
2、湖南省工程工伤保险规定主要包括参保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参保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工程,其总承包单位或直接承包单位需为项目施工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3、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如下:申报与核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用人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来确定的。建设工程中,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为1%;但是,也有的企业缴纳0.5%和0%等。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就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
5、新建项目: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于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乘以0.08%。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发生变更,如追加或减少工程造价,施工承包单位需在30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根据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工程项目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工程项目本身及其相关的财产和利益,包括建筑物、施工设备、材料以及因施工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等。工伤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劳动者个人,包括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职业病以及因此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津贴、死亡抚恤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