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 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
3. 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先行支付的解释有哪些?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但据我所知,很多地区未实施先行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