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山东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该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所以您可以去办理失业登记,填写求职要求,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青岛市失业人员(自2019年12月起,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山东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山东省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上一年度本市前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含浮动工资)50%的失业救济金,失业满后救济金每月增加50元,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这个标准是经过多方考虑和协商制定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基本权益,使他们在失业期间得到一定的救济和支持
同时也考虑到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市场情况
个人认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和生活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1. 失业金的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平均工资的80%,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 失业金的发放期限为12个月,从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00%。
4. 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00%。
5. 失业金的最低发放额度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60%。
80%,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