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医疗报销出院时给的结算凭据可以报销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医药费报销可以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的。
工伤出院证明公司拿走了有坏处呢?
工伤出院证明公司拿去了,不会有坏处。因为公司申报公伤的资料里必须要有这些证明,我告诉你,你身上所有的资料都要复印了一份,不管是否有争议的,自己备份一份对自己有好处,包括病历本,医药费清单,身份证,工伤出院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等资料都备份。对自己没有坏处。
工伤出院证明公司拿走了也没有坏处,就是公司掌握了你的住院日期,对于工伤补助方面的有些费用更清楚了,个人不能多领费用,比如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都是按住院天数计算的,公司知道出院日期就掌握了这些天数,这也是合理的,费用报销更有依据。
工伤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再带着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相关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旨在为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关保障和赔偿。
在发生工伤后,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获得认定结果后向所在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另外,员工还可以在医院直接使用工伤保险卡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时,应该认真遵守工伤保险报销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确保相关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工伤保险认定复杂吗?该如何理赔呢?
第一,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可以关注我查看我的问答,有比较专业和通俗的解释
第二,关于工伤认定一般都有规范的表格填写,按照要求和规范走就行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也不复杂!
第三,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为你投了工伤保险,单位一般比较配合进行申报,事情也就不复杂了。如果企业无良,没有投保,企业一般是会***取各种方式,阻挡你进行申报。这种情况你也可以自行申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_a***_]表格,或者网上应当也有可以下载的。
第四,工份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认定为工伤,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工伤级别鉴定,按程序走就行了!如何进行赔偿?如果企业投保,由所投保的工商保险机构进行理赔。如果没有投保,比照工伤补偿标准,费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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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社保专员,下面以我自己的经验来回答,请参考:
先说结论,不复杂。
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
几种常见情形:
注意第3条中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如无证驾驶、驾驶无牌照机动车、酒后驾车等导致的伤亡,具有相当主观故意且社会危害性较大,明确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该如何理赔,流程为:
当遇到工伤之后,首先要跟自己的用人单位沟通;
如果产生***,用人单位不申请的,本人、亲属或者所属工会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
然后进行伤残鉴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分为1~10级伤残(请注意,工伤赔偿很多项目都与伤残等级挂钩)。
总结: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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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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