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险到底能报销多少?
智询师为您解答。
生育费用报销
各个城市的生育费用报销标准不尽相同,在这里智询师以北京的情况和大家做分享。北京市今年刚刚上调了生育报销的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发生的产检检查费用按照限额标准由1400元提高至3000元,提升了114%;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提升了67%;其他类型的住院分娩费用及计划生育费用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具体的报销标准,大家可以参考如下图片。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产假工资,它的计算有个标准公式,大家可参考下图
我们经常在一些自媒体上看到诸如“生个孩子领了好几万”之类的短***和文章,虽然标题略显浮夸,但实际上确实是如此。我们举个例子:
小智于2020年7月1日剖宫产分娩一对双胞胎,小智公司的平均社保基数为15000元,那么小智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15000÷30×(128+15+15)=79000元。
以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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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Ps: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长短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影响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生育手术费。
(2)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扩展资料: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_a***_]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三、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女性职工生育后出院,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是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其他疾病的医疗费,需要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规定进行办理。保险问题直接上保险同城网咨询代理人吧,挺靠谱的,我就一直是上那咨询的,回答很专业。
各地报销的政策略有区别,我在杭州,去年刚好报销了生育险,就谈谈杭州的政策。
报销满足条件:生育险报销之前需连续交满12个月,这里的12个月是从报销时间往前倒推12个月。
报销的项目有: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手术津贴;
(三)生育医疗费用(在当地产检,生产,社保直接报销,异地生育的,可回社保所在地报销);
(四)***生育医疗费用。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期限如下:
(一)妊娠 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 3 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 0.5 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 0.5 个月。
(二)妊娠 3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
计发***生育手术津贴的***生育手术休***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2 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 1 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 7 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 21 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 14 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 14 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16 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30 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 30 天计发 ; 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40 天计发。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 2000 元、助娩产 1500 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 1000 元。
生育险统筹报销额度?
生育险的报销没有统一规定,生育险统筹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规定的***期的天数。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1.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流产每人次1000元。
2.
***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放置宫内节育环 130元 取出宫内节育环 130元 取残环、嵌顿环 200元 皮下埋植术 150元 取出皮下埋植术 100元
三胎医保报销多少?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元。
支付方式及支付标准: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居民医保生育的报销标准是:
按起付标准:一类、卫生院100元,二类300元,三类500元,相应报销比例为80,70,50计算,异地降低5个点,
产道分娩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1800元,二类1430元,三类900元;
剖宫产最高限额为一类、卫生院3675元,二类3055元,三类元,达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可报销费用支付,超过限额部分(不含最高限额)个人自付。
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与产***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间。
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
(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4)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2021?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费由单位照发。
5、***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天数。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女职工产***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伴有生育并发症的,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具体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2个月以内(含2个月)引流产的700元;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2.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阴式手术产31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剖宫产5500元,疤痕***(有***手术史)增加700元;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3.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