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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 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2. 办医保的流程到哪个部门?

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1、准备好申报材料

(1)若是单位办理,按照单位要求提交自己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就业证明,双方签字的就业合同(要注明每月工资收入数额),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去办理,单位会为职员办理好社保缴纳手续,医保卡和社保卡也会在制卡完毕后由单位统一领回发放给职员;

(2)若是个人办理医保卡,需要自己前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携带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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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a.本人身份证;

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c.离职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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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续保医保卡;

e.病历

f.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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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未成年参保人:监护人携带本人***、参保儿童所在户口本、出生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机构去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认真填写后上交,并且把准备好的资料全部提交;

3、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供的资料进行一个审核,一般当天就能够结束,然后他们会开具一个缴费单据;

4、根据缴费单据上面的银行信息,可以每个月到此处交保险如果怕麻烦的话可以办理一张银行卡,定期转账即可;

5、凭着第一次缴费单去医保大厅领取医保卡,有些地方会有一本病历,那本病历上贴有照片并且有钢印,每次去看病的时候要带上即可;

6、定期往***转账即可,但是一定要记住,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转账,医保卡就会被冻结。

一、申办城镇居民医保流程

1、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2、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3、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城镇居民医保材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

《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

《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

《户口簿》、《***》、《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个人居民医保办理的规定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户口簿等),至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条件要求为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_a***_]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4、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首先要带齐自己的资料,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持有第二代***的居民不提供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

之后就是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如果是中小学阶段,就是在校学生在学校领取表格。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居民,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办医保的流程到哪个部门?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或者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办医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居民医保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需要带***,户口本,和照片。需要说明的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必须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方可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不受限制社会保险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残的(***)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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