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青岛生育津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天数。产***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为42天。
青岛生育险报销和生育津贴怎么领?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一年以上,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具体的方式是:参保职工应于实行分娩出院结算后次月的1日至15日,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应于分娩出院后次月的1日至5日,由单位统一办理。
山东生育保险未满一年怎么报销?
可以报销。参保人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此外,以下两种情况也可以作为零星费用参加生育保险的报销:
1.参保人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在分娩、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3.参保人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
青岛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青岛生育津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天数。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天数。产***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为42天。
青岛男职工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的200元;2、顺产的1200元;3、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