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申请失业金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
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参保职工减少受理凭证(若无可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员工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失业登记证明书,携带一寸免冠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杭州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
浙江失业保险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1、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浙江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 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或有效证件;
(2)最近一次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的[_a***_]单位或个人的社保卡或开户银行的卡;
(3)签署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可在就业服务机构或人社网站下载)。
2. 如果您失业了,需要及时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
3. 根据以往的工作年限和缴费记录,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4. 一旦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表》,提供必要材料,并领取您应得的失业保险金。
5. 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您选择银行转账方式,需要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杭州如何领失业保险金?
杭州就业年龄内的居民失业三个月以上,可以向所在街道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街道相关部门审核情况后,可以向该居民发放失业保险金,时间是半年,希望该居民在领失业金期间积极寻找新工作。
登录杭州市人社局网站(),点击“个人业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
在个人服务页面中,选择“失业保险”菜单,然后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在填写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将打印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一并提交到当地的人社局。
人社局工作人员会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如果符合相关规定,会给您发放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