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金标准一般是多少?
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失业金的领取也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不是每个地区的失业金领取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济南失业保险金每月领1080还是1890元?
每月领取1890元。但每月不是固定的,会有小额浮动,失业金是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来决定的,每月会受物价水平影响,出现波动。
从2021年10月起每人每月17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90元;
但是失业金的领取每个月份都是有上下浮动的,根据当月居民生活消费情况进行小额调整。
为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有关要求,自2021年10月起,济南市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等5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90元;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等7区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5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10元。
失业金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申领时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 1000 元/月;对申领时参保缴费累计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 60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