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2021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后,会组织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认定。
3. 如果工伤认定被驳回,受伤职工或者企业可以向人民***提***讼。
2021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包括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康复治疗等费用。
2. 工伤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和出院后的家庭护理费用。
3. 工伤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确定,分为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部分。
4. 工伤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被扶养人数和被扶养人年龄确定。
5. 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被扶养人数和被扶养人年龄确定。
6. 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由企业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7. 工伤复发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认定流程和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个人情况、企业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的意见。
上海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的,自实际享受伤残津贴之月起,按致残一级8292元/月、致残二级7737元/月、致残三级7268元/月、致残四级6804元/月的最低标准计发。
法律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致残***增加36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292元/月,致残二级7737元/月,致残***7268元/月,致残四级6804元/月。
第二条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28元/月。
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16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13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102元/月。
上海十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赔偿是怎么算的?
在上海,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的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工伤人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下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_a***_],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递减20%,但如果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政策或个人情况略有差异。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机构。
上海2021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多少?
不同伤残等级,不同标准。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