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怎么申请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申领分为首次申领和按月申领:失业人员应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以及参保区或常住区的经办机构等任意一种方式,办理首次申领。
每月5日至25日,失业人员应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以及首次申领的经办机构等任意一种方式,办理按月申领。
2021天津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一体机、经办机构等三种方式,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天津人力社保APP”办理流程
2、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3、进入阅读承诺界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天津怎么样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天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业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道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2.
失业保险金标准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700元提高到8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660元提高到760元。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按照2%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2018年6月1日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420元调整为480元。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8年6月1日后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8年6月1日后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只是国家社保政策对暂时失业人员的一种生活保障性措施,并不是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就业培训,寻找新的从业方式才是生活保障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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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进入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注册及登录。
2. 点击“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选择首次申领或按月申领。
3. 进入阅读承诺界面,选择“承诺”-“前往申领”。
4. 填写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完成申领。
申办要求: 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承诺未出现重新就业、灵活就业、应征服兵役、领取营业执照、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移居境外等情形,不再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天津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怎么领?
2021年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天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_a***_]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