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可以报销吗?
参保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 16 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如该参保人现在未正常参保,则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
异地生育报销需额外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2)、当地医院资质说明(说明需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3)、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产后2个月将材料及单据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先申领生育津贴后报销费用。
材料:《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1张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2张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原件+1张复印件。另外,异地生育需提供结算明细单及病历复印件。(注: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全体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这个数值由社保系统自动计算。)
企业男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可以报销。 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报销的。需要注意的是, 在异地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并填写好,在生育前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先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 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除了那些必须要准备的材料之外,还有一些材料是要额外准备的,包括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当地医院资质说明(此说明中需要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等的情况,而且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需要加盖公章)等的材料。还有,在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要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此外,参保职工生育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且需要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在手术或治疗结束后的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粤医保生育备案流程?
2020年3月19日开始,广州市医保局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流程作了优化调整,比以往更便捷,新流程如下。
生育保险就医申请指引:
【申领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职工,在登记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次月,可在产检及分娩选定医疗机构前台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2)参保缴费累计≥12个月;
(3)本孕次符合计划生育相关[_a***_]规定。
其中,参保职工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不受我国***生育相关政策约束,但申办生育医疗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2次。
【申办时间】
妊娠满12周到分娩前。
【申办资料】
1、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需由参保人本人签名;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含预产期的相关病历资料;
3、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生育服务证》、《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等;或由参保人本人作出的该孕次符合***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可在《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中列明);
4、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应提供1、2所需材料,以及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