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社保网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1. 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有人主动辞职后领到了失业保险金,请问该如何申请领取

你好,我想你可能混淆了一个概念。是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的区别。

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是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的申请条件可以是主动失业,但它只能申请一次,一次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补助。

如果累计缴纳社保费用年限超过一年,一个月大概可以收到945元左右。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低于一年的,单月领取金额大概200左右。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主动辞职以后竟然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你知道是怎么领的吗?准确点讲应该是失业补助金,我们这个失业补助金的本质和失业保险金,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因为失业补助金确实是包括了自己主动辞职,这部分人群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待遇的领取时间,最长只有6个月的期限,所以说你领取完成,这6个月以后就不再享受任何的待遇了。

虽然说你是主动辞职,但是你只要正常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且自己也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在这半年之内没有任何参加社保的情形,那么对于自己来说都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只不过失业补助金比起失业保险金的待遇会打一个8折,也就是说相当于失业保险金的80%左右。相对会比较低一些,但是作为主动辞职的人也确实可以享受。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我认为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当然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要通过自身去寻找一份工作单位,通过新的工作单位就可以正常去参加你的各项社保待遇,包括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在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之前,我们可以享受这个失业补助金,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由新的工作单位来交纳社保,其实失业补助金也会停止发放。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失业金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在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有三个。

第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失业保险的交费长短关系着领取失业金的长短,一般来说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同时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如代缴医疗保险,丧葬、抚恤待遇等等。交费五年可以享受一年的失业金待遇,十年以上可以享受两年。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

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职工失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者,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等几类情况。

第三,有求职意愿。

如果我们不去街道办事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话,那么就不能领取失业金。这一点条件最容易满足。

所以主动离职这个是不是自己去街道办办理了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了,然后之前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是不是就给他发放了失业保险!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如果理解这三个条件呢?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也就是说在失业之前,失业保险已经累计参保12个月以上,才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如果之前有领取过失业金,如有6个月的领取期限,但是领了两个月的失业金之后从新找到工作了,交上社保之后失业金就会自动停止。重新工作8个月后又失业了,很显然这次没有达到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但是因为上一次还有4个月的失业金没有领取,所以这次可以领取上一次剩下的4个月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除了本人主动辞职,其他原因都可以领取失业金,只要你满足领取条件。如单位破产、重组、提前解散、裁员、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是要到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到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障专员处办理申请登记(不过现在很多都支持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失业金从次月开始发放。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4年,每满一年计一个月待遇;
2、缴费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计一个月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如老李失业钱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则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失业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放。如工资最低工资2100,每月可以领取失业金2100×80%=16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题主命题,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是有欺诈行为,不合法!

那么,题主命题,“主动辞职了,竟然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了,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报备的手续。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三、失业求职登记表。

根据上述程序,说明,你自愿辞职,能领取到失业金,不是一方行为,而是,单位HR主管人员和你个人共同行为,导致的。

上述第一条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中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分为:

1、终止合同;

2、解除合同;

3、辞退;

4、其他。

没有自愿辞职这一项,因为只是对于符合领取失业金为对象制定的表格。这个表格是由HR主管填写的。

上述第二条,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中有:

1、失业原因;

2、有无求职要求;

3、是否进行求职登记。

释解1、失业原因的填写,是由单位HR主管人员填写的,说明填写的是非自愿辞职。向设保局提供了虚***信息!

释解2、有无求职要求,是个人填写的,填写的是“有”;

释解3、是否进行求职登记,是由个人填写的,填写的是“有”。

结论:

主动辞职了,“竟然”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你知道怎么领到的吗?

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单位HR人员与主动辞职人员共谋,没有向人社局提供真实情况;

二、单位领导对主动辞职人员比较赏识,不想让你辞职,你辞职了,特意向社保局申报不实信息,给你办理了领取失业金手续。

上述两种情况,辞职人员领取了失业金可能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一、单位向当地社保局虚报辞职人员离职原因。有欺诈行为;

二、单位为辞职人员非法申领失业金,就是“视为”单位辞退的员工。

如果主动辞职人员要求单位给与经济补偿,单位是需要根据主动辞职人员工作年限,依法给与经济补偿的。

所以,题主命题有误,不符合常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yntq.net/post/14.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