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养老保险交了半年可以并入城乡养老保险吗?
可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2014年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总之,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提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交了二年职工养老,能转到居民养老不?
可以转移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该《暂行办法》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机构办理个人社保缴纳凭证,再将凭证交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转入,再办理个人参保。
失土农民保险可以转社保吗?
可以的。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这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农村养老保险(现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了,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以上回复由养老信息网提供,仅供您参考使用,了解更多相关问题可访问养老信息网保险频道。
可以的,不在下列条件的农民都是可以的。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失去土地对农民生活具有重大影响。
一方面,农民失去了一项最重要的家庭财富。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的增值空间巨大。
失地农民是可以转到社保的。失地农民国家有一定的补贴政策,一般是有15年的失业保险的政策的,如果是转到社保的话,需要正常的缴纳保险金。保险金的缴纳是和社会上的职工交纳的保险金是一样的,不过失地农民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补贴,一般是需要交纳70%的社保就可以了。
不能同时买。可以选择社保,现在有一政策是 失土保险转成城镇职工社保的。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这两个保险都应该在社会保险局管理,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并且这两项保险不能同时参保,国家不会为一个人补贴两次。所以要根据自己养老的预期,和缴费能力选择缴哪个。现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也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扩展资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