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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广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

  1. 2021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 广东2022年医保缴费标准?

2021广州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国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那么2021年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1年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

广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广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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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46960元。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33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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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6757元

单位缴费比例:5.5%

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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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支付比例

1.超出1.8万以上部分,大病医保的支付比例上升为60%;

2.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住院及门特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由70%调整到90%。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缴费基数:11262元

单位缴费比例:0.26%

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4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94元。

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56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81元。

降低费率标准:

1、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

2、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率7%。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1、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

2、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缴费基数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

城乡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征收:自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市税务局征收。

(一)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不含大中专学生)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中小学生按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1、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在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缴费账户征缴期内由银行从缴费账户中划扣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2、其他年级学生统一由学校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广州市市民可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社区参保:户口原件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制卡费用12元/人。

2、材料交齐后,社区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出确认表粘贴照片,居民核对信息无误并签名确认;

3、居民到指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卡费、医保费;

4、社区负责收集资料、办理医保卡并发卡。

广东2022年医保缴费标准?

2022年广东省城乡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一年。享受医保报销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缴费时间在2021年10月份已经开启,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有部分地区会把缴费截止时间提前。各地居民需留意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2022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363元/人,***补贴标准为842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483元/人,***补贴标准为722元/人

  普通门诊待遇

  (一)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5%比例支付,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二)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_a***_],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三)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费用,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四)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重复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大中专院校学生普通门诊也可选择按以下办法管理:

  (一)大中专院校自主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为本校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并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大中专院校应当制定相应的普通门诊医疗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门诊就医管理、就诊及费用信息登记、门诊转诊及零星报销等内容。

  (二)统筹基金向大中专院校按参保学生人数限额支付普通门诊医疗保险资金(以下统称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由大中专院校统筹管理,专款专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年度清算结余部分须结转使用,超支部分统筹基金不予补偿。普通门诊专项资金限额支付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大中专院校学生实际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情况及统筹基金收支情况等依法确定。

  (三)学校选定医疗机构按照普通门诊药品目录及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普通门诊医疗服务。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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