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社保网

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电话

  1. 2021年沈阳市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沈阳市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流程资料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月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224元;

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86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984元。一、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在沈阳市参加失业保险;【2】足额缴费满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沈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皇姑区失业保险中心电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政策

一、沈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yntq.net/post/314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