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沈阳市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每月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22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86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984元。一、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在沈阳市参加失业保险;【2】足额缴费满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沈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沈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领取材料
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申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自主选择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