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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关于失业保险领取规定

  1. 失业保险单位交了,个人没交,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2. 单位失业保险核定是什么意思?
  3. 关于失业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失业保险单位交了,个人没交,可以失业保险金吗?

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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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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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失业保险核定什么意思?

通过原来单位给你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的长度来验证的,单位没给你缴纳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你以后就能领两个月,以此类推,如果单位给你交满三年的失业保险金,那你就能领取六个月的失业金

单位失业保险核定是指根据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由有关部门对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所缴纳失业保险费进行核定,并确定该单位是否符合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标准

核定的标准包括保人数、缴费时限、缴费金额等。若单位符合条件,则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险金补贴。单位失业保险核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减轻失业者的财务压力,帮助其顺利渡过失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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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的特点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_a***_]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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