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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伤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

  1.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2. 工伤认定需要被告作证?
  3. 工友不愿意为我作证能申请工伤吗?
  4. 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赔偿吗?

1、因工作原因,长期积劳成疾所致疾病,应先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确诊职业病的,可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取得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鉴定。依据等级,按标准赔偿。3、目前,关节炎这类疾病好像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工伤认定需要被告作证

可以申请人社局调查。工伤认定不开庭,并不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慑于用人单位的压力,不愿意为工伤职工到人社局作证的,工伤职工可以提供线索,申请人社局进行调查。人社局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友不愿意为我作证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伤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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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鉴定工伤申请必须要有工友证明才能申请吗?

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诊断证明等材料,若提供材料完整的,人社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会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的规定,当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自己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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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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