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养老失业一定要补交吗?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因此领失业金期间的养老保险是需要补交的。
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年忘交,在第二年补上的会有何影响?
没影响。
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了,可以进行补缴,如果当地政策规定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只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就可办理退休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1、养老金需累计缴纳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享受退休金待遇;医疗金需累计缴纳满2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享受医保待遇。
2、医疗保险缴纳中断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补缴,连续计算,缴纳中断期间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超过三个月的,不能补缴,只能重交,累计计算;自重交之月起,一年内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年忘交,在第二年补上一般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自愿的原则,选择交费档次按年度进行交纳,全部由个人承担,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有一年忘交了是不能补交的,但是可以从下一年度继续交费。由于实行的是不交不得,少交少得,多交多得,长交多得的政策,想要领取更多的养老金,只要增加交费金额就可以了。
个人养老金可以补交吗?
根据劳动部《2001》20号通知,关于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可以转为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定一月一缴,也可以三个月、半年、全年合并缴纳。
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养老保险必须缴足15年,医疗保险男25年,女20年。
我喜欢说话做事一目了然,一看就懂。
附灵活就业人员参考: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最初国家为了拓展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确实出台过很多一次性补缴政策。比如北京市曾经允许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中心存档的本次户籍人员从1992年10月起补缴养老保险。
实际上早在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后来,在2016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这个通知下发后,各地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从2018年1月1日起,[_a***_]统一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事后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北京、天津、深圳、青岛,都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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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如果你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造成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中断的话,那么这个中段的缴费年限有些地区是可以补交的,有些地区在补交的过程中,它是有一个年限的一个限制的,比如说只能够补交最近两年的一个费用,或者说最近5年的一个费用,所以说在补交的过程中,确实不是那么太方便。
如果是作为企业单位造成员工社保中断,那么这个是完全可以进行补交的,但是灵活就业人员毕竟是你个人的形式来交纳自己的社保待遇,所以说能不能够补交取决于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有些地区规定出现了终端的交费,那么就不能够进行补交了,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你肯定就是不能够进行补交,但是有些地区规定可以补交,近两年或者近5年的话,那么你就可以进行补交。
如果可以补交,我个人建议你还是需要把这笔钱补交上比较合适,虽然说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但是就算加上滞纳金的一个费用,对于你本人来讲其实也没有多少钱。那么也就是说,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会有相应的一个增长,对于自己今后的退休金待遇都会是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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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的年限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当然在补交的年限上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说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规定,有些地区只允许补交最近两年的一个费用,但是有些地区可以允许补交最近5年的一个费用,所以说能补交多长时间的一个费用,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作为灵活就业的个人,那么在补交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都是最少可以补交两年的一个费用,所以说你的这个中断年限没有超过两年之内,那么是完全可以进行补缴的。在补交的过程中,因为你是属于这种中断的缴费,所以说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的费用,那么这个滞纳金是需要自己全额来进行承担的。
如果说你个人没有按照,当年正常的完成自己社保的一个交费,那么对于你个人如果说你是具备享受这个社保补贴待遇的话,那么你就不能够享受到这个社保补贴待遇了,因为社保补贴待遇的享受必须要按照自己正常每一年交完费用之后,才可以持有自己的交费小票,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社保补贴,所以说补交社保的一个情形,那么对于社保补贴待遇就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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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一、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其他相关材料。
三、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扩展资料: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领取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参保后,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部分缴费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以***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灵活申报、缴费方式。所以,只要不跨“缴费年度”,均视为正常缴纳。这里讲的“缴费年度”与“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同,社会保险的一个缴费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像杨先生这种情况,前几年中断缴费,是不能够向前补缴的。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本缴费年度是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勿错过缴费时间,造成缴费中断,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同时,用人单位的职工,应监督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人社部令[2011]13号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个人可以一次性补缴5年的社保吗?
首先,按现在的规定只能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继续缴纳社保,延续缴费5年后,在一次性补缴剩余社保缴费年限。按照这样的方法计算,大家需要在65岁时来补缴一年的养老保险,再去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根据1***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8]104号)规定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男性60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到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这里需要重点解释一下,社会保险法实施是2011年7月份,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点之前参加社保的参保人员延续缴费5年不满15年,剩余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是在2011年7月份以后参加社保,那么按照规定就只能够逐年缴费至满15年,不允许补缴社保。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国家三声五令要求严格控制社保补缴行为,更是禁止一次性补缴社保。不得以事后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且不定期对各地经办机构进行业务经办巡查,对发现的违规补缴问题令行立改。
由此可见,社保补缴似乎越来越难,除此之外允许补缴社保的还有退役军人。不过像咱们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或者企业职工也有特殊情况也可以补缴社保,有地区允许补缴之前断缴的社保,所以有想补缴社保的朋友可以到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
总的来说,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时间主要根据大家退休时间而定,其中也有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并不是说每个地区的要求都是统一的,有需要了解详细部分的朋友可以去到当地社保局统一咨询。
完全可以。
已经出台一次性补缴的办法,规定:对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一直履行延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可按办理补缴手续时正常缴费的费率和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补缴满15年。
不允许按现在的规定,社保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不可以!只能按年或者按月缴纳,过去由于大多数企业倒闭,职工普遍下岗,按各地情况确实有过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障一项,大多数下岗职工都得到了实惠,这个政策只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取消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能补交吗?
可以。
一、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扩展资料: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领取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