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级伤残报意外险还是报工伤保险?
主要有以下两种学术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单位购买保险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担用工风险,职工获得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应当在工伤保险赔偿中扣除。
第二种观点认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不相同,职工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不影响工伤保险赔偿,二者可以兼得
十级伤残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获得。
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意外伤害险为啥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两者倒不是能不能替代的关系。
先说说工伤保险吧!工伤保险属于社保的一部分,如果你是在职的企业员工,签单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你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社平工资缴费基数的0.7%)这一项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这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待遇之一。
再说说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种基于自愿投保的民事行为,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企业行为,就是工作单位在社保的基础之上,为员工以团体的形式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大小看企业的意愿,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万一不幸出险了,由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来负责理赔。
第二种是家庭行为,就是自己这一家人,从风险管理或者是家庭理财的角度出发,为家庭成员去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的大小、保险责任如何选择也是看个人的意愿。一般会为家庭的经济支撑,配置相对比较高额的意外伤害保险。
所以,两者的关系应该是互补的关系,而不是能不能替代的关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欢迎随时沟通交流!
当然不可以替代!
首先二者的保险人是不同的,一个是国家,一个是商业保险公司!所承保的意义也是不同的,工伤保险是国家给每一位劳动者的***,保证在劳动期间或者途中风险的保障;而商业意外保险,是针对精算的大数法则,是盈利为目的,概率***,保障的范围,保费,职业种类都需要计算来[_a***_]!
工伤申报超时,如何认定属单位原因?
在法定时限内单位是否给你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同意认定工伤的意见,个人是否向单位主张过个***益,或者递交过相关工伤认定的表格材料等等,有没有相关资料表明你的个人主张?如果有,走司法程序吧!工伤应该由单位在事发后一定时间内向社保局备案,如果没有,那么你需要准备工作关系证明,病历,诊断证明,事故发生原因,受伤地点,时间等等材料向******吧……
关于工伤认定,社保行政部门是需要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供证明材料的。
工伤认定自事故发生之日单位申请为一个月,个人申请为一年。
1、企业法人主体信息
2、社保缴费凭证
3、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中止认定时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4、受事故伤害证明(自述)或(证人叙述)
5、完整有效的病历:门诊、住院、影像报告、诊断证明书
6、身份证明
工伤产生后,单位按理应在一个月内给工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有的单位往往逃避责任,不去理会一个月内不主动给工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后到一年之内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只要是工伤员工及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就是申报超时,属单位员因,这种情况工伤产生医疗费用社保概不负责,只有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时效
1.对于企业来说,员工受伤日期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超过一个月,那么工伤保险不予报销申报日前的医疗费用。
2.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如果超过一年的工伤申报时效,那么是工伤也没用了。
一,工伤认定时效,:第一时间通知单位人事部部门或者有关领导,一个月内做工伤认定,后面根据通知做伤残等级鉴定;
二,认定为工伤,主要看是否是因工受伤,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在往返单位工作的日常合理路途中、在因工出差过程中等。
劳动局只要出工伤认定书是不是就不管了?
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都规划到现在已经没有劳动局了,都规划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去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认定工伤,在拿对相应的资料去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去评残。根据评残的材料,由医保中心和单位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伤赔偿
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人力***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伤管理部门不是出具了工伤认定书,就什么都不管了。而是会给予劳动者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项下支付。
首先会报销因公致伤的医疗费用;第二,在工伤认定书上认定的停工治疗期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标准是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第三,组织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符合敢残条件的,根据伤残等级,发给数量不同的一次性伤残救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救助金;第四,如果鉴定为四级及以上伤残,即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保持工伤保险关系,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如果因公伤残人员四至一级,退休金少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
公司为什么会不承认工伤?
工伤属于事故之类的,如果承认工伤就会有责任,一般分管安全的领导就会扣奖金或者扣发工资,所以一般都不会承认你是工伤,现在企业大部分都是给职工买保险,把资金赔偿这一块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一则减少企业赔付工伤所需的资金,二则可以推诿工伤责任
公司不愿意承认工伤一个是现在全国对安全管理工作抓的特别严,处罚力度大,对领导的考核很严重。一旦厂里出了工伤,从上到下要处理一大批人,所以公司不愿意承认。
还有一点有的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一旦纠工伤,公司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原因有: 1、公司没给员工缴交工伤保险;
2、有缴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等级5-6级和7-10级,这两种的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的,若无法安排就业的,要按月支付给员工伤残津贴。而且,认定工伤有,若有停工留薪期,正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的可延长12个月,需支付给员工工资,该工资是原工资***待遇,即受伤前的工资待遇。
3、若员工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1-4的,是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意味着“养”;若是5-6级,除非员工提出解除关系,否则,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即使是合同到期,也就是要“养到退休”。 综合以上,应该知道企业为何不希望是工伤了吧。所以,越是低等级的工伤,企业其实要负担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