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社保网

省养老保险,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

  1.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吗?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吗?

要缴呀,一分钱也不会少。

2014年9月30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单位都不需要缴纳社保退休时是按照本人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奖励工资+津补贴,然后根据工龄的长短,按照一定的本例来计算退休工资的。这边不需要缴费,那边工资替代率又在70%~90%之间,于是引起了企业职工的不满。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2014年10月1日,我国推行了机关单位单位只要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这一天开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彻底告别了退休后才财政领退休工资的历史。按照上年度本省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标准国家及省里的规定,在社保局进行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按统一的基数比例缴纳“五险一金”。退休后在社保基金领取基本养老金

省养老保险,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100%以上,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全部进入了统筹账户个人承担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养老金水平的高低完全按照本人缴费基数丶缴费年限丶缴费金额丶个人账户储存额丶社平工资丶计发月数等数据,用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实实在在计算出来,多缴多领丶长缴多领,每一分钱都是计算出来的。而且缴费年限最低要交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但要缴纳养老保险,而且还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总额和规定的缴费基数,一个月一个月地缴出来的。没有半点水份。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省养老保险,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楼主你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交纳养老保险吗?这个当然是需要交纳的,因为公务员也好还是事业编制人员也好,从2014年10月份开始他们就需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开始进行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社保制度的改革,所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之后实际上和我们的企业在职职工是一样的,就是需要自己去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了在此之前是不需要交纳的,也就是2014年9月份之前是不需要缴纳的。

虽然他们所交纳的叫做机关养老保险,但是这个机关养老保险跟我们现行企业单位所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是同一个概念,只不过叫法是不同的,当然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来说,他们在参保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交费标准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因为会严格的按照本人的实际收入来建立社保的缴费基数,所以说相对而言,他们最终的平均缴费指数会是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同时虽然他们在交纳机关养老保险,而且还建立了职业年金的制度,所以说从这个社保角度来看,那么只能够获得一个养老金的待遇,但是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以后又可以获得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所以从根本上来讲,其实并没有影响到他们退休以后实际养老金的待遇收入,相反有的人可能在改革之后还能够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收入,这也是一个现状。

省养老保险,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实行改革之后,把改革前退休人员称“老人”;把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称“中人”;把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为“新人”。那么改革之后退休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中人”和“新人”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是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以20%比例缴纳,个人以8%比例缴纳,总计缴费比例为28%。个人缴纳的8%费用逐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包括每年累计利息和本金称个人账户余额退休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单位缴纳的20%养老金作为统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中人”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有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总共四项养老金。职业年金养老金缴费是改革后新增的一项账户型养老金。缴费形式和计发形式与个人养老金相似,只是缴费比例不同,是较个人账户相对优惠的一种形式。个人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按4%缴费记入年金账户之外,单位按8%缴费也记入年金账户。即较个人账户个人少缴一半,账户多存一半,总计12%记入年金账户。年金账户累计余额基本上是个人账户累计余额1.5倍。

“新人”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三项养老金。有人担心“新人”少一项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总额是不是会少些呢?不会的。因为“新人”没视同缴费年限,全部缴费年限都为实缴,实缴时间长,个人账户和年金账户余额多很多,所以两个账户养老金也多很多,因此养老金总额会只多不少。

“老人”退休金计发方式不同以在职工资、津贴、补贴总额按比例计发,当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yntq.net/post/565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