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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员工工伤鉴定的处理方法
1、如果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无法提供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或再次鉴定申请,他们可以由自己的近亲属代为提出。在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员工在遭受轻微工伤时,应如何妥善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员工应立即提醒其雇主在受伤日期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员工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自行向同一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
6、如满30日未申请的,则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至申请之日,职工的医疗费用均是由企业自行负担。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需要向社保行政部分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