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部通知不再需要离职证明,为啥当地还要提供才能办理失业保险?
如果是单位破产或重组职工下岗,只要企业不欠交失业保险费,如果欠交只要补缴后都可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有劳动部门颁发失业证,然后按月可领取失业期间生活费!这是疫情前正常时的办理程序,现在疫情期间,在特殊时期,人社部又有了新的临时特殊政策,各地也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地方劳动局是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自愿离职证明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在疫情其间多数公司都是要你签自愿离职证明的,原本在单位买了失业保险的人就不能领失业保险金,这些人买了又享受不了失业金,真的不公平啊,希望政策可以帮助这些买了失业保险又不能享受的那些人,40.50失业了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帮保一时之急
我来给你科普一下,可能咱们中国文字内涵太深了。
人社部通知离职不在需要需要离职证明,关键的问题是自己离职是没有钱的,你懂?失业保险要求,1、你买失业保险满1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那么,我来给你说一下这几个关键点,第一点就是你供职的公司有一年以上,且给你买保险有1年,你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门槛。
第二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辞职或者离职,这个在文字上面理解叫做主动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也就是人社部通知不再需要离职证明的情况,如果是你公司把你开除了,这个情况是需要公司给你开失业证明材料的,或者你***取法律途径,劳动仲裁判决书或者***判决书也是可以作为失业证明材料的。
第三点,你需要在你的户籍地再就业中心登记,并参加就业培训学习,在你整个领取失业金的期间都需要参加,如果中断培训,失业金也会中断发放,直到你再次参加,一般这个培训一个月2次左右,不多的,也很轻松。
最后要说一下,失业保险金也不是一直给你发的,这个月份是按照相关制度来核定的,一般是N➕1个月,即你工作的年限➕1。在这个期间你是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超过了这个月份就没有了,或者你在中途就已经就业,也会中断发放。还有一点,***会给失业人员购买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是不会中断的,如果你自己购买了医疗保险,那么国家是会把这个保险钱在补给你。
另外,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孕妇、产后哺乳期间等,可以拿更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也是不允许开除这期间的员工,当然也会出现失业情况,比如公司倒闭,或者单位跑路……这个情况证明材料,你一定要去劳动仲裁。
坐标山东,济南,这个事情我有发言权😄今年5月份离职,以前的手续应该是公司在你离职月做社保减员,然后由单位给你做失业申报,出据盖有公章的失业证明,拿着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去街道办事处做失业登记,然后再到社保办做失业金申请登记,当时公司给我开具了失业证明,但是到街道的时候,告诉我今年因为疫情所有程序简化,只用身份证,在街道登记用身份证做了登记10分钟,然后拿医保卡去银行开通了金融功能用了10分钟,去社保办做失业金申请10分钟,然后次月25日发放失业金到你的医保卡金融卡里,就这样我成了失业户😭
很多人都很担心没有离职证明不能办理失业保险。离职证明的主要功能是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为你找到下一个工作单位发挥一定的作用。因为这是你的工作经历,你能在简历中证明。然而,这份简历的真实性应该通过相应的辞职证明来证明它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在招聘过程中,[_a***_]核实个人简历的真实性,一些工作单位在应聘过程中往往需要员工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的辞职证明,所以辞职证明对以后找到下一个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对于转业人员的工作来说,我们的社会保障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包括申请失业救济金对就业没有影响。也就是说,我们的辞职证明不会用于支付社会保障关系和失业救济金。
社保关系转移是你原单位社保专员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所以这项工作就是减少社保人员。社保专员在本月或离职后第二个月内,及时完成社保人员的增减变动。由于公司员工数量每月都可能发生变化,而且有新员工和辞职员工,所以据说每月都要完成员工的正常增减。只要我们的社保关系从原来的单位缩小,就可以正常转移。
只要有新的工作单位接待您,您就可以持此社保受理函,正常转移您的社保关系。所以不是必须用劳动合同终止证明转移社会保障关系。只要社保专员正常减少从业人员,社保关系就可以转移,这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无关,你可以享受失业救济。
如果你自愿离开公司,企业不可能申报您的失业救济金,因此自然不能享受失业救济金,因此与我们的辞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我们个人不需要这份辞职证明。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找工作时需要用到它。因此,保存离职证明,要求企业出具离职证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与社会保障没有直接关系。
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是要连续交满一年还是累计交满一年?
1、不是累计交费满12个月,而是失业前至少连续交满12个月,之前断断续续的才可以累计计算的。
2、只要失业前不是连续交满12个月的,无论之前断断续续交了N年,都是不能领取的。
所以,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个必须条件,而失业保险累计缴纳的年限影响的是你最终领取的钱数和月数。
失业保险怎么领?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以广州为例说明申领需要的资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原用人单位盖章);
2、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3、《就业创业证》电子件,(由社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向就业部门获取,如特殊情形无法获取的可由个人提供);
4、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6本人有效***明,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