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缴纳两份失业保险吗?
但可以累加失业金缴纳月份。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为什么不能领两个城市的失业补助金?社保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中的失业保险,属于是国家社保局统一管理,两个城市的失业金其实也是国家统一发放,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领取一个地方的失业金补助,现在网上管理,身份证号码输入就能查询到你的失业金领
两地交保险如何合并领失业?
不能合并领失业。领失业保险只能按照一个地方的参保时间计算,两个地方不能合并,其中有一个地方会作废。
如果其中一个地方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超过一年,而且员工失业不是因为本人原因造成的,是由于单位辞退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造成的失业才可以领失业金。
1.首先打开微信,找到支付。2.然后在页面里选择城市服务。3.之后找到电子社保卡,点击打开。4.进入后选择卡面服务。5.接着,在页面中间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可以持相关的缴费证明和手续,交给新用人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会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对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同城市领取失业险会有影响吗?
当然有影响,小心会追责。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不同省份交的失业保险怎么办?
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提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金先后跨城市缴纳的,先后两次失业可以先后两次在两个城市领吗?
可以。社保缴纳人的社保关系是可以跟随当事人转移至异地的,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是,因非夲人意愿被动失业的,社保缴纳(含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社保缴纳地的劳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并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所以当事人只要满足社保缴纳一年以上,(异地缴纳未转移至工作地的不计),被动失业的就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