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医保如何对接?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前提要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转诊异地医院:指在本市参保病人,在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并且经医院开具了“转诊转院证明”后,即可转到外地治疗。
3、异地急诊:指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比如旅行或出差的时候,身体突发不适。这时如果是普通门诊,比如感冒发烧之类,建议直接自费比较方便,否则得去医保局交材料办手续会很麻烦。而如果是急诊,大部分城市是支持“先救治,后报销”的,但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比本地医院少一些。最后如果费用实在是很多,建议拨打“参保地+12333”的官方电话咨询清楚哦,有的城市可以支持“电话备案”,备案后异地就医就很方便了。
二、不同情况的异地就医手续办理过程
在看了上述异地就医情况后,有两个关键词不知道大家是否留意到:“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转诊转院证明”。
1、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在异地就医,只需要提前办理这项手续,即可直接用社保卡在异地住院与结算,不用再辛苦地两地跑着去报销了。
步骤:
A、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到参保统筹地区医保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如果是委托办理,需要带病人身份证、病人的社会保障卡、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B、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可选择异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通常期限为一年一定。当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C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 社会保障卡 ”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管理中心报销
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怎么办?
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医保卡 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 药店使用不能和市直的定点门诊药店浑用, 如住院使用是可以的 医疗保险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的, 医保卡上的资金是由各县市区根据参保人员缴纳情况 进行划拨 ,如参保人员使用了医保卡看门诊或者购药 ,由各县 市 区和银行进行结算 ,所以医保卡不能跨市使用医保卡 ,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使用
一般异地就医,应该去当地医保部位办理转诊,住院费用需要回当地报销。现在为方便老百姓就医,国家已经逐渐推广省级统筹,异地就医当场报销。具体所在地区是否已经已经推广,可以去当地医保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_a***_]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得先回医保所在地开证明,就可以直接在医院使用跟报销,若所在地还没有开通网上备案的话,则需要患者先自行垫付医药费,之后等出院后,带上***,医保卡,异地就医证明,出院证明等前往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人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