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死以后养老保险咋处理?
根据养老保险发放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凭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可领取4000元丧葬费、4000元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
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死亡的,除***补助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基金余额,即个人历年缴费及利息总额,扣除管理服务费后,可依法继承。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死了能领多久?
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有什么依据吗?
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块是自己缴存的,一块是单位缴存的。发放时先动用自己缴存的那部分,自己缴存的用完了再动用单位缴存的那部分,生存时间长,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全部用完了就由***统筹发放了。人过世时,个人账户上自己缴存的那部分有余额,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谢谢提问:
养老金帐户内的现金财产分割如下:
自被扶养人死亡日分界,死亡日以前入帐的财产为可继承财产。死亡日以后入帐的财产,为应退还国家的财产;丧葬费用于安葬死者除外。
领取养老保险的前提是当事人活着,人去世了自然就不能再领了。 如果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属于个人账户部分的子女可以继承。商业养老保险,去世后受益人可以领取一笔身价金。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人去世以后,如果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金并没有领取完,那么个人账户当中的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一般60岁退休的人群,那么到70周岁以后,个人账户的钱就基本上是领取完了,50岁退休的人到65岁以后,基本上个人账户的钱就领取完了。
所以说,楼主还应当根据退休领取人的一个退休年龄。善后去看这个个人账户当中有没有余额,如果小于我刚才所说的年龄,那么个人账户当中会有一定的余额的。
然后这部分余额,可以按着遗嘱继承或者是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去依法继承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保险。不过有一点说明的是,实际上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并不是很多,一个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个人账户上。大致也就是5万到8万左右,如果领了很多年,也许剩余的。也就是几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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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_a***_]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021年被保人身故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定?
2021年被保人身故后关于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的有关规定是,不管参保人士是在退休之前或者是在退休之后死亡,他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有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是没有法定继承人那就有他的所在地的居委会来领取,用于死者的安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