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版和2014版工伤伤残赔付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14工伤鉴定标准23条说明?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工伤鉴定标准共有23条说明。以下是这些说明的概述:
1. 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工作场所事故、职业病、劳动强度过大等。
2. 工伤鉴定应以医学为基础,综合考虑法律、职业卫生、工程学等因素进行。
3. 工伤鉴定应考虑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工作过程、工作方式等因素。
4. 工伤鉴定应结合涉及的医学、职业病学、职业卫生学等专业知识。
5. 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应遵守鉴定原则和规定。
6. 工伤鉴定应以事实为依据,且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7. 工伤鉴定中,对劳动者的陈述和医学证据的重要性应得到充分重视。
8. 工伤鉴定应当考虑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意外事故和长期暴露对劳动者身体造成的伤害。
9. 某些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如果与工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10. 某些行为如***、自残等,如果与工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11. 工伤鉴定应考虑工作岗位的难度、复杂性、风险等因素。
12.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强度、工作方式等因素。
13.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状况。
14.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适应性。
15.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16.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伤程度和伤残程度。
18.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情况。
19.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需求。
20.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能力。
21. 工伤鉴定应考虑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费用。
22. 工伤鉴定应考虑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