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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伤保险,黑龙江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1. 哈尔滨工伤9级赔偿标准?
  2. 黑龙江省九级工伤条例?
  3. 1到4级黑龙江工伤补助金每年有调整吗?

哈尔滨工伤9级赔偿标准

工伤9级赔偿标准有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黑龙江工伤保险,黑龙江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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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黑龙江省九级工伤条例

2021年黑龙江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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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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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 九级工伤享受的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到4级黑龙江工伤补助金每年有调整吗?

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25元,二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15元,三级伤残的每月增加205元,四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95元,五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85元,六级伤残的每月增加175元。

伤残津贴的标准以个人工资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应该是每一年都有调整,因为个人工资最少每年都要增加工龄工资吧。另外工伤保险条例在伤残津贴这部份的规定只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哪也要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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