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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年

  1. 2015南宁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2. 河北省2015唐山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3. 2015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2015南宁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

2.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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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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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河北省2015唐山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河北省2015年唐山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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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金为30万元。

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为30万元。

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赔偿金根据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工资收入标准确定。

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职工工资收入标准的70%支付伤残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2015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一、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二、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三、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暂按原规定标准领取。待各地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2014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130元。

六、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1800元。

七、各地在执行本通知和《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调整相关待遇时,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八、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九、各级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工作。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填报《2015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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