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领取事业险的都是参加职工社保,职工社保每月有单位代扣代缴,当单位破产了,有单位出具证明,你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的劳动就业服务局申请就可以了,所以扬州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就是这些!
扬州失业补助金680元是啥?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680元/月
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最低不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1110元/月。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扬州失业补助金2021年还有吗?
扬州市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20年2月份我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750元/月;
2、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20年2月份我市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即450元/月。
3、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同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执行。
4、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021失业补助金领取新规定
2021年失业补助金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的领取规定是: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那么若是你在2020年12月失业,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时间一样是6个月,也就是说在2021年6月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可以领到失业补助金。
扬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1、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节***日顺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扬州市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通知单》、个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凡未按指定日期换取者,可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西路525号4号楼)换取,次月内未换取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