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政策规定,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简单来说,生育津贴就是你所在单位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你的休***天数,然后由医保中心按月给到你的单位,再由你单位发给你,或者由医保中心按月直接给到你个人。
那有朋友可能会问了单位上一年平均工资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呢,其实这个平均工资不用你自己计算,员工个人也算不出来。医保中心每年都会要求用人单位来核基,这个核基就是核的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员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生育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给员工个人缴纳的,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在岗职工工资总和,所以说生育保险月均缴费基数就是单位员工平均工资。
还有的朋友又问了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休***天数呢,其实具体的休***天数国家政策也是有规定的,在这里以河北省为例,如自然分娩的休***天数为158天(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98天);再如剖宫产的是17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需要的人!
大家都知道,我们生孩子时,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
首先,生育津贴的享受时间标准。
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我们国家的法定产***只有98天。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对按国家要求生育孩子的行为给予适当奖励。
于是各省市规定了不同的奖励***期,一些地方叫做增加产***,一些地方叫做奖励***。另外,男同志也可以享受护理***或者陪产***,各省的不同,一般是七天(山东省)、15天或者一个月。
大家注意,正常产***和奖励***期间,生育保险基金会发放生育津贴待遇。而陪产***和护理***期间,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的高低标准。
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统筹部分。虽然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生育保险基金,说实话,跟职工没有关系。
因此生育保险基金的待遇标准,也是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就是指我们的所有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工资有高有低,会不会有的赚,有的吃亏呢?
答案是有可能会赚,但不能吃亏。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而且生育津贴多数是直接打到职工的社会保险卡金融账户上,不经单位发放就不会产生问题了。因此,如果生育津贴高,职工就算赚便宜了。
如果生育津贴比职工的工资低,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产***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因此,必须要补足差额。而且还要当作真正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
所以说,我们的生育保险各项规定还是照顾了女职工利益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希望随着二胎的放开,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再大一些,这样才能提升大家生孩子的意愿。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期天数。
2、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由于生育期间不能工作,国家为了弥补这期间的收入损失,会给予一定补偿。
能领到多少钱和产***天数、以及公司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有关。
以深圳为例,一般是根据上年度、单位所有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算的。
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期天数
举个例子:
王[_a***_]公司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 8 千,是顺产,产*** 98 天,那她就可以领取 :8000 ÷ 30 x 98 = 26133 元。
如果她的工资高于 8 千,公司还要给她补上差额。
算下来,比她 3个月的工资还高,算是小赚了一笔。如果是剖腹产的话,产***会再多 30天,算下来就是3万4的津贴。
单位平均工资越高,产***时间越长,能领的生育津贴就越多。
但是要注意的是,用老公的生育险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
不过老公可以休10-15天的带薪陪产***,也相当于白领半个月工资。